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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2007年,省政府在资阳、遂宁、眉山3市启动了现代畜牧业试点。通过两年试点,畜牧业在结构优化、生产方式转变、机制创新等各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此,省政府决定继续深化试点,大力推动提质扩面,促进现代畜牧业由局部试点转向重点推进,并成为全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突破口。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畜牧业发展,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为目标,以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为动力,加快养殖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率先在农业中实现现代化,实现畜牧大省向畜牧经济强省跨越。具体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以“优品种,调结构”为先导。必须把全面推进品种改良作为先导工程,巩固和发展生猪生产优势,大力发展家禽和牛羊兔等节粮型草食牲畜,不断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
  
()坚持以转变生产方式为核心。必须牢牢抓住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这个核心,以标准化为基础,以规模化为方向,使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成为全省现代畜牧业主要生产方式。
  
()坚持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必须充分发挥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带基地”的作用,培育发展外向型、基地型、带动型龙头企业集群,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不断提高畜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以创新发展机制为动力。必须致力于改变养殖户在产业链上的弱势地位,完善畜牧产业各环节不同利益主体的联结方式,建立“平等参与,合作互助,风险共担,多方共赢”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坚持以“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为取向。必须坚持发展现代畜牧业与建设文明新村相结合,坚持产业发展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生态养殖与绿色种植相结合,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现代畜牧业试点的提质扩面,到2012年全省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5%;初步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出栏1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0%;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000元。
  2015年全省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8%全面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出栏2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力争达到65%以上;畜产品精深加工率力争达到45%;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力争达到2500元;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畜牧经济强省。
  继续深化试点,并在遂宁、资阳、眉山3市各选择1个县开展现代畜牧业带动现代农业实现新跨越的试点。2012年全省建成4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重点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500元,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0%,生猪良种面达到80%以上。2015年力争重点县达到60个,上述指标分别提高到65%3000元、70%90%,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益。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建设一批现代畜牧业重点县。推进优势畜产品区域化布局,坚持以乡为单位布局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布局养殖小区。实施养殖设施建设标准化工程,结合改厨、改圈、改厕、建沼气“三改一建”,做到“人畜分离,沼气配套,种养结合”,使畜禽圈舍选址、间距、单栋面积、层高、防暑御寒、排风饮水、预防灾害等方面均符合标准化技术规范要求。坚持适度规模养殖,鼓励以年出栏生猪100头、肉鸡12000只、肉牛20头、肉羊60只,年存栏蛋鸡1000只、奶牛10头为基本单元发展专业养殖户()。全面推行健康养殖,严格执行场地环境、引种育种、疫病防控等生产技术规程,遵守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规定,不断规范养殖过程记录,实现全程受控养殖。坚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与发展现代畜牧业相结合。异地重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实行沼气统建、集中养殖;就地恢复重建的民舍及院落,要引导农户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圈舍。
  
()培育壮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立足畜牧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构建猪、牛、羊、禽、兔、蜂等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体系,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全省重点发展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在全国市场影响大的生猪精深加工大型龙头企业,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的市、县要按照不同畜禽品种打造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扶强扶壮省级和国家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重组、联合经营等资本运作方式,促其迅速扩张生产经营规模,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生猪、乳制品、牛羊禽兔等精深加工企业。鼓励畜产品加工、饲料、兽药等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优质种畜禽场,发展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全省形成一大批“龙头企业+养殖基地+规模养殖户”的产业集群,区域性整体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乳制品企业尤其要主动参与奶牛基地建设,增强对奶农的带动辐射能力,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稳定、充足的奶源,实现养殖与加工的良性互动。结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大力发展备案猪场,保障出口加工需求,培育一批以生猪为主的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和重点加工企业,促进畜产品出口。到2012年,全省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3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8家以上,过百亿元企业4家以上,国家级名牌产品5个以上,畜产品加工业成为食品工业的支柱产业之一。
 
 ()积极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大力实施“上山进沟、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推行“生态养殖+沼气十绿色种植”生产模式。根据水环境容量和土地对粪污的承载能力,结合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资源,发挥其自然防疫屏障的作用,合理布局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通过沼液和有机肥还田,降低种植业生产成本,促进绿色种植业发展。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牧草、青贮青饲专用玉米,在奶牛养殖集中区域发展TMR全混合日粮饲料。制订全省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启动省级秸秆养畜示范项目,提高秸秆利用率。把发展草食牲畜作为我省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的重点,加快推进“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变被动粪污处理成本性投入为主动利用粪污生产性投入,鼓励在畜产品优势产区配套发展沼气发电、有机肥加工等新兴产业。到2012年,力争全省规模养殖场(小区)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2015年利用畜禽粪污从事有机肥生产的新兴产业初具规模。

    四、推进配套体系建设,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建立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的市、县要完善县、乡为主的人工授精改良网络,做到良种扩繁场到乡()进村社,生产基地及其辐射带动的养殖场(小区)做到自繁自养,全面实现良种化。加强畜禽育种攻关,加快四川优质风味黑猪、大恒优质肉鸡、四川乳肉兼用型牛等畜禽新品种培育工作。加强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积极开发和利用牦牛、藏猪、黑山羊等地方优良品种。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畜牧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等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到2012年以DLY为主的生猪良种面达75%,肉牛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肉羊良种及杂交改良面、禽、兔良种面分别达到42%88%85%87%2015年分别提高到80%45%90%87.%90%,科技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5%以上。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防控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结合乡()机构改革,按照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全面完成基层畜牧兽医站改革。科学编制免疫计划,完善免疫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全面推进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体系和公益性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队伍建设,加强县、乡、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范围,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到2012年,市、县、乡、村标准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完成100%60%100%30%,完成市、县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动物疫病可追溯。2015年,全省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和检测资源,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执法监管。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的认证认定,2012年,规模养殖场无公害畜产品比例达到60%。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主要畜禽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的市、县要率先建立完善的畜禽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2012年市、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50%,2015年建成覆盖全省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加强畜牧业物流体系建设,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鼓励饲料、兽药企业为养殖基地和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品直供服务,降低养殖成本。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在商品畜禽优势主产区和集散地配套发展屠宰加工企业,实现商品畜禽集中屠宰、就近加工,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减少活畜禽大范围流通。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建设包括屠宰、储藏、运输、经销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积极发展冷鲜肉直销,引导龙头企业、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加强生猪为主的畜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到2012年,建设8个现代生猪批发交易市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信息和检验检测系统。到2015年,建设10个现代生猪批发交易市场和2个生猪期货交易现货交割市场()
  五、创新发展机制,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围绕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和区域性特色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建设,把同步建立健全农民专合组织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鼓励和引导以农民为主体的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实施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优势产业带建设、养殖业扶贫开发、畜产品加工项目。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技术推广、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市场开拓、联结龙头企业的作用,尤其要通过专业合作社建立市场风险调节金,培育养殖户的市场力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到2012年,全省经工商注册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力争覆盖适度规模养殖户60%以上。2015年,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的各类优势畜禽生产均建有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户基本入社。
  
()大力发展畜牧业担保,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采取政府出资引导,吸引工商资本和其他民间资本注入的万式,探索建立市、县两级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提供有力的投融资平台。坚持互利合作,建立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担保风险防范机制,包括财政给予贷款担保风险补贴、担保责任余额最高控制、大额担保风险保证入股金、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建立风险准备金等制度。积极发展“政府+公司十专业合作社”多方投入的信用担保公司,鼓励发展会员制担保公司,扩大融资平台和服务范围,把标准化规模养殖户纳入信贷担保范围。通过专业合作社建立会员农户信用档案,加强会员信用考核评估管理,并与金融机构和种畜禽场、饲料企业对接,扩大信贷、赊销额度。
  
()大力发展畜牧业保险,提高抵御自然风险能力。认真落实对畜牧业已有的保险政策,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足额到位。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地方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引导鼓励规模养殖户参加保险。从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出发,进一步优化畜牧业政策性保险的品种结构,逐步增加政策性保费补贴品种,提高优势畜禽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牛、羊等大牲畜保险,探索禽、兔等规模养殖场保险业务。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参保畜禽保单抵押贷款。
  
()大力推行利益联结新机制,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广泛推行种畜禽场、饲料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六方合作十保险"产业化经营新机制。积极推行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向农户提供仔畜禽、饲料、防疫、养殖技术,并按协议以增重计费方式付酬,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寄养”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向农户提供配套服务,按保证农户收益的协议价回购,农户按标准修建(改造)圈舍进行规模养殖的“订单养殖”模式。奶牛主产区,要建立完善乳品企业和奶牛养殖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奶价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建立种畜禽、饲料、养殖、加工、储藏、营销等环节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摊机制,鼓励由产业链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市场风险金,提高各环节的风险防范能力。

    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继续落实好现有的畜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各级政府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同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制订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将规划项目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争取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向我省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倾斜。省直部门在落实国家扶持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安排农业产业化、流通储备、节能减排等相关项目资金时,优先考虑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需要。支持生猪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交易市场、物流设施建设和养殖基地污染治理。按照《四川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省各级政府及企业冻猪肉储备机制,到2012年全省冷冻()猪肉储各能力达到40万吨。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承储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各级政府的冻猪肉储备由同级财政给予承储企业适当补贴。支持牛、羊、兔等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优势畜禽养殖,扶持饲料青贮加工、畜禽粪污处理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对龙头企业带动5000户以上农户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的,由省级农发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其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检测等给予重点支持。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政府性农业资金,加大对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的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新增的农业投入,要积极支持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加快适度规模养殖户标准化圈舍改造。生猪良种补贴范围逐步覆盖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的所有市、县。省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专用基地项目中的生猪项目区,省农业综合开发丘区3市现代畜牧业大基地项目中的生猪项目区,育肥猪承保面扩大到100%,保费由中央和省承担40%,市、县承担30%,养殖户承担30%。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农业信贷担保注册资本,不断做大做强农业担保融资平台。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以奖代补机制,对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市、县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健全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将生猪(奶牛)贷款担保风险财政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并对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市、县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重点扶持。按照《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项目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银行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予以支持。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现代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根据专业合作社与大型龙头企业签订的定单协议,扩大授信额度。开展生猪、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用好用活小额农贷政策,提高小额农贷授信额度,支持农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对符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要求的养殖基地建设,优先配套安排“金土地”工程、红层找水、沼气建设、环保治理、农村公路畅通(通达)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认真落实良种引进、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和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生产建设用地,鼓励支持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格。各地收取的排污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治理,扶持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新兴加工产业,促进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把规模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产业发展保障
  发展现代畜牧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制订实施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引导机制创新、优化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等措施,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用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省政府己确定的现代畜牧业试点市,要认真总结经验,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着力解决试点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不断深化和提升试点质量。具备发展现代畜牧业产业基础和条件的市、县,可按照“自愿参与,竞争入围”的原则,对照本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提出申请,经省直有关部门评审报省政府同意后纳入试点扩面范围,享受相关政策。没有纳入试点扩面范围的市(),也要按照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加强学习交流,借鉴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加快推进本地区畜牧业发展,共同开创全省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