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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

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粮油、生猪、茶叶、猕猴桃、食用菌、伏季水果、水产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

一、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区域

(一)粮油产业

水稻:重点布局在彭州、崇州、邛崃、双流、新都、大邑、郫县、都江堰、金堂、蒲江、青白江、新津。

小麦:重点布局在金堂、崇州、双流、青白江、新都、大邑、都江堰、郫县、新津、邛崃、彭州。

薯类:重点布局在双流、邛崃市、金堂、崇州、大邑、蒲江、彭州、青白江、新都、龙泉驿。

油菜:重点布局在邛崃、崇州、金堂、双流、蒲江、彭州、新都、大邑、都江堰、青白江、新津、郫县。

主要在上述区域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优质粮油产品和以优质粮油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产品。

(二)蔬菜(食用菌)产业

蔬菜:主要布局在双流、彭州、郫县、新都、新津、崇州等区(市)县发展常年性、高标准的城市蔬菜基地;在彭州、都江堰、蒲江、郫县、金堂等区(市)县发展优质外销蔬菜基地;在龙门山脉、龙泉山脉一带发展反季节蔬菜基地;在邛崃、崇州、蒲江、大邑等县(市)发展秋淡蔬菜生产基地;在龙泉山脉丘陵地区发展二荆条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彭州、温江、郫县等区(市)发展优质大蒜基地;在大邑、龙泉驿、青白江等县(区)发展标准化榨菜基地。主要在新都、都江堰、郫县、新津、双流、青白江、大邑、龙泉驿等区(市)县发展泡菜、脱水蔬菜、速冻菜、蔬菜汁和蔬菜休闲系列食品等精深加工和蔬菜储藏、保鲜;在彭州、龙泉驿、双流等区(市)县建设蔬菜现代营销体系。

食用菌:主要在金堂、大邑、都江堰、郫县、双流、新津、崇州、青白江等地发展珍稀食用菌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

(三)水果产业

猕猴桃:重点布局在都江堰、蒲江、彭州、邛崃,发展优质猕猴桃生产、加工基地。

伏季水果:重点布局在双流、龙泉驿、金堂、青白江,发展伏季水果生产、加工基地。

柑桔:重点布局在金堂、新津和蒲江的五面山、长丘山地区,建设优质柑桔生产、加工基地。

冬草莓:重点布局在双流县,发展冬草莓生产基地。

(四)花卉产业

花卉苗木科技产业园:重点布局在温江。

花卉苗木基地:苗木基地重点布局在温江、郫县、都江堰、崇州;鲜切花生产基地重点布局在金堂。

花卉苗木现代营销体系:重点布局在锦江、温江。

(五)茶(桑)产业

茶叶:主要在龙门山、长秋山一带的蒲江、邛崃、都江堰、崇州、大邑等县(市)的丘陵山区建立名优茶叶出口基地和特色茶叶基地;以蒲江县、邛崃市为中心,发展名优茶加工和茶叶副产物提取产业;以蒲江县、都江堰市、邛崃市为中心,打造茶叶观光旅游、茶文化和茶叶交易基地。

蚕桑:主要在金堂、邛崃、大邑等县(市)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蚕桑基地,发展蚕丝精深加工和副产物提取产业。

(六)林竹、中药材产业

林竹:主要在邛崃、大邑、彭州、崇州、蒲江、双流、金堂、青白江等区(市)县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在邛崃、大邑、崇州、蒲江等县(市)发展材用竹基地,主要在都江堰、彭州、崇州、蒲江等县(市)发展笋用竹基地。

中药材:主要在彭州、都江堰、大邑、崇州、邛崃等县(市)发展道地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发展中药材加工。

(七)生猪产业

西部生猪产业区:邛崃、大邑、崇州、都江堰。

南部生猪产业区:双流、新津、蒲江。

东北部生猪产业区:彭州、新都、青白江、金堂。

纯外血优良种猪繁育基地:大邑、邛崃、双流、崇州、彭州。

发展成都市优质生猪生产出口基地;建设纯外血优良种猪繁育基地;建立生猪精深加工和猪鬃、猪皮、猪血、肠衣等副产物加工产业集群,促进生猪产业升级。

(八)小家禽畜、牛羊产业

东南部家禽养殖带:金堂、龙泉驿、双流、新津。

西北部家禽养殖带:彭州、新都。

西南部家禽养殖带:邛崃、大邑、崇州、蒲江。

在双流、新津、崇州、彭州、龙泉驿、青白江等区(市)县发展肉鸡生产基地;在龙泉驿、双流、彭州、邛崃、崇州、新津、蒲江、大邑等县(市)发展水禽生产基地;在龙泉驿、大邑、双流、彭州、新都、金堂等区(市)县发展禽蛋生产基地;主要在龙泉驿、新津、蒲江、大邑等县发展兔养殖基地。主要在崇州、大邑、新津、新都、彭州、双流等区(市)县发展小家禽畜良种繁育基地,打造全省小家禽畜种源基地。主要在崇州、新津、双流、彭州、大邑等县(市)发展禽肉、禽蛋、兔肉精深加工和羽绒、兔皮等副产物加工。

牛羊:在金堂、邛崃等县(市)发展奶源基地,在大邑、金堂、邛崃和双流等中远郊丘陵山区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基地。

(九)水产产业

冷水鱼产业带:都江堰、彭州、大邑为重点,崇州、邛崃、蒲江为补充。

观赏鱼产业带:温江、郫县、成华区。

名特优水产产业带:新津、双流、蒲江、邛崃、崇州、龙泉、金堂、青白江、新都。

在都江堰、彭州、大邑、邛崃等县(市)发展冷水鱼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在新津、双流、崇州、蒲江等县(市)发展名优水产品基地;主要在双流、新津、都江堰、邛崃、大邑等县(市)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与出口养殖基地;主要在新津、龙泉驿、双流、成华等县(区)建设水产品现代营销体系;在彭州市发展鲟鱼及鱼籽酱加工基地;以成华、温江、郫县等县(区)为依托发展都市休闲观光渔业产业带。

(十)农产品加工业

生猪及副产物加工集中区:邛崃、大邑、崇州、蒲江、金堂、双流、都江堰等县(市、区)。

家禽产品加工集中区:崇州、新津、邛崃、双流、龙泉驿等县()

茶叶加工集中区: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等县()

粮油产品加工集中区:温江、双流、新津、龙泉驿、新都、郫县、邛崃、崇州等县()

食用菌加工集中区:大邑、金堂、青白江、都江堰、崇州、郫县等县(区)。

川菜原辅料及蔬菜加工集中区:郫县、新都、彭州。

猕猴桃加工集中区:都江堰、彭州。

主要在近远郊区(市)县发展以本市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改,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过剩产能,引进利用先进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机械设备,提档升级,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和重点镇工业点集中,形成企业集群集约发展。

(十一)农产品物流业

主要建设彭州市濛阳镇农产品配送中心、龙泉驿区聚和果蔬物流中心、四川三联禽产品物流中心、成都市农产品交易中心、西河成都水产物流批发市场、都江堰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双流县白家镇农产品配送中心、金堂县淮口镇农产品配送中心、温江区万春镇花卉配送中心、崇州市羊马镇农产品配送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农产品配送中心、蒲江县寿安镇猪肉配送中心、青白江区清泉镇农产品配送中心、郫县安德镇农产品配送中心。构建现代农业物流业硬件物流平台和农业信息化软件平台,促使物流业形成规模效应。

(十二)生物质产业

主要在金堂发展以油橄榄、葛根为主的生物质能源产业。主要在金堂、双流、崇州、大邑、邛崃、彭州、温江、郫县、新都等区(市)县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菌渣、植物残体、畜禽粪便等废弃物为原料加工转化进行生物基产品、生物燃料和生物能源生产的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十三)休闲观光农业

主要在城郊区发展以花卉、果树种植和城市生态屏障体系建设等为载体,集观光、劳动实践、趣味活动为一体的都市休闲、观光、体验农业;主要在中远郊地区发展以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等为载体的融乡村旅游观光的家庭农庄(农场),推进接二连三,实现一二三产业互动。

    二、投资主体和扶持方式

投资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庄、特色农场、专业大户等业主。

扶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对业主在符合上述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带动农户创新组织方式、发展模式、推进机制和利益联结方式,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综合示范片、示范带)、基地;延伸产业链,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现代物流业、生物质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业等乡村旅游和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接二连三,实现一二三产业互动;创建品牌、创新科技和经营性服务体系;开展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农副产品贮藏加工、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根据业主的基本情况以及市农发投公司总的资金安排,可分别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直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的资金支持。

(二)补贴贴息。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的,予以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或贴息;对新获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予以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或贴息;对新建规模化标准化的种养业基地(养殖小区、场)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欧盟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其鲜销产品或加工品销售使用了认证标识标志的,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或贴息。对同一业主,按品牌和认证产品的最高类别予以一次性补贴或贴息,不重复享受。

(三)贷款贴息。对产品市场发展潜力大、业主先期投入大、带动效应明显,企业盈利模式合理,但需要13年扶持的,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给予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业主,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1330%50%的贷款贴息支持。

(四)季节性收购资金。在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对符合条件急需季节性收购资金的业主,可根据《成都市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指南》实施时间为20092012年。

(二)粮油、生猪、茶叶、猕猴桃、食用菌、奶业、水产业、饲料、伏季水果、泡菜等产业,按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相关产业发展意见执行扶持政策。

(三)按规定程序立项给予支持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完成后,经专门组织的验收评审会认定,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可以给予专门的支持政策。

(四)项目申报,由各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发投公司联合组织,向市农发投公司、市农委和市级相关部门分别报送各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送电子文档。其申报要求和格式,按市农发投公司项目申报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