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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省局关于开展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区、市)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发)局,成都市农委:

生产标准化是现代畜牧业主要特征之一。为深入贯彻《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914号),加快转变畜牧生产方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促进新农村建设,省局把2010年确定为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目标,以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建设为抓手,依托国家和省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户、企业等各方积极性,加大对传统养殖方式的改造力度,大力推行以标准化为基础、适度规模为主导、种养结合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户”发展模式,构建圈舍建设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生产产品安全化的健康养殖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圈舍等养殖设施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同步推进优良品种、饲养规模、饮水饲料兽药投入、生产防疫技术等畜牧生产标准的应用。以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标准化养殖基地,带动全省的畜牧生产标准化。

——坚持标准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民居风格特点,以县或新农村示范片为单位,规划选择统一的圈舍设计图纸,实现新建(改扩建)圈舍与农户住房相协调,产业发展与村容村貌改善、乡村环境整治的有机统一。

——坚持政府引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在发挥政府及职能部门政策引导、法规宣传、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作用的同时,依托龙头企业对优质安全畜产品加工原料的需求,增强养殖农户实施标准化养殖的自觉性,通过养殖专业合社组织和规范,推进农户建设改造标准化圈舍,推广应用生产技术标准。

通过活动的开展,全省标准化技术规程(规范)覆盖所有畜禽品种,畜禽养殖行业迅速掀起学标准、用标准热潮,农户标准化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新建(改扩建)的养殖小区(户)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畜禽养殖标准普及率显著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新台阶。到2012年,全省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无公害畜产品比例达到60%。到2015年,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成为全省现代畜牧业主要生产方式,无公害畜产品比例进一步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科教处,负责日常工作,提供标准咨询服务、检查指导活动进展情况。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把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纳入目标管理,扎实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采取互联网、广播、电视、板报、墙报、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地方主导产业畜禽养殖标准、政府扶持标准化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强广大农户开展标准化养殖的积极性。要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展示标准化养殖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方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技术服务。省局将继续完善畜牧生产标准体系,对我省主要畜禽养殖的优良品种、饲养规模、生产防疫技术、粪污处理等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在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上进行公开(www.scxmsp.gov.cn),并按照 “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要求,提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圈舍建设方案和图纸供各地参考。省局成立生猪、家禽、家兔和牛羊养殖四个科技服务专家组,定期赴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市、区),开展技术培训,推广标准化养殖关键技术。相关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结合畜牧科技助农增收行动,以创建示范县、乡、村、户“四级联创”为载体,为农户的圈舍建设、种畜禽引进、防疫技术、饲养管理等提供全程技术服务。

(四)强化政策引导。各地要用好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加大地方配套力度,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农户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改扩建)圈舍、引进良种,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集中或分散建设标准化圈舍养殖小区发展模式。要争取地方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五)强化执法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和检测资源,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执法监管。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的认证认定。要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主要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20101月—3月为启动阶段。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宣传。

(二)20104月—12月为实施阶段。各地组织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培训,完成年度计划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三)201012月为总结阶段。对2010年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推进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